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刘笑贫
5个孩子盗取一辆摩托车,随后其间一人驾车、两人坐车,不料撞死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。近80万元的补偿费,谁来承当呢?近来,开福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该案案情。
案子:5个熊孩子偷车后惹祸
2017年5月的一天,A、B、C、D、E五人(均系未成年人,最大的16岁,最小的14岁)合伙盗取了一辆无牌一般二轮摩托车。随后,A驾驭摩托车,搭载着B、C沿开福寺路由西往东逆向行进至某小区时,撞上了骑自行车的关某,3人匆忙弃车逃离现场。经抢救无效,关某4天后逝世。
关某的家人将A、B、C、D、E五人及各自监护人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,要求被告A及其监护人补偿医疗费、逝世补偿金、被抚养人生活费、精力抚慰金等各项丢失78万余元;其他被告及各监护人承当连带职责。
据交警部门作出的《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》:A承当本次事端的悉数职责,关某无职责。经司法鉴定:该无牌二轮摩托车事端前的行进参阅时速为44.1公里;死者关某契合交通事端致颅脑损害逝世。另查明,A所驾驭无牌一般二轮摩托车系5人一起盗取。
辩解:4名被告自认为无责
法庭上,除了被告A的法定署理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现实理由没有贰言,其他4名被告的署理人均提出了贰言,表明不承当职责。
被告B的法定署理人辩称,被告B是乘坐摩托车,不是侵权职责人,不承当连带职责。被告C的托付署理人辩称,获取摩托车的行为并不能导致本案交通事端,而交警部门清晰了职责的区分,乘坐人不存在差错,是驾驭摩托车的人驾驭不妥导致事端产生,故被告C及其监护人不承当连带职责。被告D的托付署理人辩称,交警部门确定了侵权职责人为被告A,应该由侵权人承当职责,被告D不承当连带职责。被告E的托付署理人辩称,事端产生之时,摩托车并未处于E的操控之下,E在交通事端产生之时归于无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。
法官:5名被告都有差错
承办法官伍峥嵘指出,本案中,致受害人关某逝世的直接原因是被告A所驾驭的摩托车与关某所骑自行车相撞,且有交警部门作出的确定书。被告A应承当职责。而被告B、C未尽留意职责,违法超载搭乘,对事端的产生存在必定差错,应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。
被告A、B、C、D、E归于此次闯祸车辆的不合法占有者,且被告A的驾驭行为归于高度风险行为。5名被告一起不合法获取无牌二轮摩托车的行为具有违法性,此违法行为与此次交通事端的产生存在必定因果关系。故被告D、E对事端的产生存在必定的差错,应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。
事发时,5名被告均已满十周岁未满十八周岁,归于约束行为才能人,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,均应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。
法院核定四原告各项丢失为77万余元。综上所述,法院判定被告A及其监护人承当事端职责的60%,即补偿42万余元(减去其已付出的4万元后的金额);被告B、C及其监护人各自承当事端职责的15%,即各自补偿11万余元;被告D、E及其监护人各自承当事端职责的5%,即各自补偿3.8万余元。
一审判定后,被告B、D不服判定,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。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,维持原判。
提示:未成年人驾驭摩托车事端频发
近年来,未成年人驾驭摩托车事端频发。据长沙市交警部门发布的《2017年全市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剖析陈述》显现,仅上一年,长沙市共产生触及未成年人伤亡的交通事端2416起,逝世42人、受伤2821人。上一年,7名未成年人因无证驾驭摩托车逝世。
伍峥嵘提示,未成年人社会履历浅、辨认风险才能较低、自控才能较弱、喜爱寻求影响。有的未成年人私自驾驭家里的摩托车或经过其他途径获取的摩托车,飙车、耍酷、炫车技,极易引发交通事端。家长应实行监护人的职责和职责,不要怂恿孩子驾驭摩托车。